Registered Fire Engineer Scheme 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
為市場提供多一項選擇
現時消防處會維持現有的風險評估和簽發證明書的服務。牌照申請人可按其意願,在申請牌照的不同階段,選擇委聘註冊消防工程師或使用消防處的服務,以完成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和審批程序。
適用處所
消防處會以分階段方式實施計劃,讓註冊消防工程師累積經驗和專業知識,為日後處理其他涉及潛在消防安全風險更高、更多樣化的持牌處所牌照申請奠下穩紮基礎。計劃的首階段涵蓋以下食物業處所:
- 普通食肆
- 小食食肆
- 工廠食堂
- 綜合食物店
- 食物製造廠(包括烘製麵包餅食店)
註冊類別及職責
註冊消防工程師劃分成三個註冊類別:
註冊消防工程師 (風險評估)
- 為關於表列處所的指明申請,進行檢查及消防安全風險評估;
- 從消防安全角度建議委任人該表列處所是否適合用於該人的預定用途;
- 為該表列處所發出關於消防安全的規定。
註冊消防工程師 (消防裝置)
- 檢查表列處所,以核實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關於通風系統者除外);
- 測試安裝在該表列處所的消防裝置或設備(關於通風系統者除外),以核實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關於通風系統者除外);
- 為該表列處所發出消防安全(消防裝置)證明書。
註冊消防工程師(通風系統)
- 檢查表列處所,以核實是否符合關於其通風系統的消防安全規定;
- 測試安裝在該表列處所的通風系統,以核實是否符合關於其通風系統的消防安全規定;
- 為該表列處所發出消防安全(通風系統)證明書。